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的執法工作力度,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維護了市場秩序。現公布第二批違法案例。 案件一:河北食鮮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價格案 河北食鮮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其經營的“食鮮紀超市”發現,該超市自1月6日起銷售的大白菜等部分商品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有關規定,存在哄抬價格行為,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頂格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5000元。 案件二:新華區苑果果蔬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8日執法人員在疫情防控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新華區苑果果蔬店銷售黃瓜、豆王、麻山藥等蔬菜的未明碼標價。由于現場無法查證該蔬菜不標價的時間,因此無法統計該蔬菜不標價時段內銷售的數量,違法所得無法計算。鑒于當事人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當事人未予標價,應對當事人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新華區局擬對當事人作出處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三:長安區東亞蔬菜市場王兵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6日,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長安區煤機街71號付1號的長安東亞蔬菜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市場內售賣的商戶未明碼標價,依照規定執法人員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立即改正上述行為。1月7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商戶仍未按照規定明碼標價,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決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沒法所得500元,并處以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