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查,以下2家企業符合發證條件, 2家企業符合延續條件,準予許可;1家企業不符合發證條件,不予許可?,F將有關信息予以公告。
請企業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將新發證企業納入年度管理計劃,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
監督電話(傳真):0313-2189723
通訊地址:張家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張家口市橋西區南茶坊18號)
郵編:075000
張家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2016年第5批發證公告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