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標簽上直接或間接表示食品中的某種營養素水平(如"低脂"或"富含燕麥麩")。營養素內容的說明也被認為是一種"描述"。 2、當營養素達到什么樣的水平,須在食品標簽上對其進行描述? 有關營養素水平詳見附錄A及B。 3、若食品藥品管理局的規定中未包括某營養素內容的說明,是否可標在標簽上? 若食品藥品管理局有關規定中包括了某說明,則此說明標注時需與規則中的一致。生產廠家也應遵守以美國科學部門提出的權威性文件為依據的說明注意問題。其它說明禁止標注。 4、廠方在何處定義營養內容說明? 見有關文件。 5、營養內容說明在字體或標注形式上是否有要求? 有。營養內容說明的顯著性不得超過產品特性(指食品名稱)的2倍,字體不得超過食品名稱的2倍。若在整體布局上該部分內容同食品名稱相比過分強調,那么即使它使用的字體是恰當的,也視為違反了有關規定。 6、標注說明時是否還需要其它信息? 需要。所需的信息取決于說明及防止說明出現誤導的相關內容。營養標簽上注明的都應是實質性的說明內容。 7、什么是鄭重聲明? 它是為了引起消費者對食品中一種或幾種營養成分的注意,此成分會增加食源性疾病發生的危險性或影響與膳食相關的健康狀態。當食品中營養值超過了規定界限,就應標上鄭重聲明。鄭重聲明的內容與營養信息的一致(?quot;見營養信息的鈉的內容")。 8、何時注明鄭重聲明內容? 標明了營養內容說明后,食品中含有下列營養素的一種或幾種、且含量超過了下面每個通用規格的參考值或小于50克的小包裝食品時標(主食食品有不同的含量限值,見第20條)。 脂肪 13.0克 飽和脂肪 4.0克 膽固醇 60千克 鈉 480千克 9、在標簽上如何標注鄭重聲明內容? 必須用清晰的粗大字體,與其它字體或圖案區分清楚,字體應至少和凈含量的一樣大,并緊挨說明內容標注。 10、"緊挨"是什么意思? 是指在說明內容的后面,二者之間無簡介或其它圖案或裝飾性內容。但允許在說明和鄭重聲明之間標注食品名稱等相關內容(在所說明的內容中包括諸如"低脂切達干酪"等食品名稱)及特殊鄭重聲明內容(見有關規定)。 11、是否將食品名稱視為"插入的內容"? 如果說明和食品名稱是標簽上分開的內容,則可將其視為插入的內容。若將說明和食品名稱分別以不同的字體、字號、顏色或不同位置明顯標注(如"低脂"這個詞設計成星星迸發狀),就認為這兩部分是獨立的,此時,某些指定說明應緊隨說明標出,中間不要插入食品名稱。 12、鄭重聲明的字體要求是什么? 與凈含量的要求相同:例如,若主展示面面積≤5平方英寸,說明內容的高度應至少為1/16英寸;若主展示面面積在5--25平方英寸之間,則其高度不小于1/8英寸;若主展示面面積在25--100平方英寸,則其高度不小于3/16英寸;若主展示面面積>100平方英寸,則其高度不小于1/4英寸?/span> 13、對鄭重聲明字體的要求是否有例外? 有。若說明的字體不小于表述凈含量字體的2倍,則鄭重聲明字體的大小為說明部分的一半,但不得小于1/16英寸。 14、極小包裝上的鄭重聲明字體的要求是什么? 若包裝上供標注的面積小于3平方英寸,且此食品是供餐館使用的單規格小包裝,鄭重聲明字體的高度可為1/32英寸。 15、當不需標明指定說明部分,是否還可以省略其它內容? 可以。當說明部分和營養信息標于同一面上,則可不用標鄭重聲明部分。 16、如果在一個平面上標注幾條說明,是否每標一條說明還需再標上鄭重聲明部分? 不用。若在一個平面上標注幾條說明,只需在該面標一條鄭重聲明內容,并且要緊挨說明部分、用此面的最大號字體標注。 17、如果在一平面上用相同字號標兩條說明信息,則將鄭重聲明內容標在何處? 它可以在任一條說明內容之后標。 18、小包裝食品是指什么? 指參考值≤30克或≤2茶匙的食品。 19、何時需在正餐類食品上標注鄭重聲明內容? 若此食品每份中的營養素含量超過以下數值,必須標注鄭重聲明內容: 脂肪 26克 飽和脂肪 8克 膽固醇 120毫克 鈉 960毫克 同樣,若每份主菜中的營養素含量超過以下數值,必須標注鄭重聲明內容: 脂肪 19.5克 飽和脂肪 6.0克 膽固醇 90毫克 鈉 720毫克 20、何時可在說明中加上"富含"或"是**好的來源"的修飾詞? 當食品中含不少于10%的推薦日攝入量或日攝入參考量(上述兩個值在"日攝入量"處標明)時可標注"是**好的來源"。當食品中含不少于20%的日攝入量時可標"富含"。 21、未制訂日攝入量的營養素是否可以標注"富含"或"是**好的來源"的說明? 不可以。"富含"及"是**好的來源"是以日攝入量的百分數為限定依據,因此,未制訂日攝入量的營養素無此確切定義,也就不能標"富含"或"是**好的來源"的說明。 22、生產商可通過何種方式讓消費者了解產品中含無具體日攝入量的營養素(如ω-3脂肪酸)? 生產商可對該營養素作出說明,指出其未制訂日攝入量,在說明中只能標出每個規格所含營養素的數量,不能暗示它在產品中是富含或微量??砂?quot;x克ω-3脂肪酸"格式標注,且必須標于"營養素"標簽部分之外。 23、無日攝入量的營養素標注說明時可否使用"含有"、"提供"(例如"含有x克ω-3脂肪酸")的詞語? 無日攝入量的營養素在使用"含有"、"提供"這些詞時,必須標出該營養素的含量,可以這樣標"每個包裝含有x克ω-3脂肪酸"或"提供x克ω-3脂肪酸"。 不允許標"含有ω-3脂肪酸"或"提供ω-3脂肪酸"(未標出具體含量值)。這些說明?quot;是**好的來源"的意義相同,而未制訂日攝入量的營養素是不允許標注后者的?/span> 24、在營養標簽面之外,是否可通過說明來描述食品中維生素或礦物質推薦日攝入量的百分數? 可以。這部分說明可不遵守標簽的某些要求,但需要時不能刪去鄭重聲明的內容。 25、若對標注要求有適當降低時,是否可在營養素含量低或極少時標"低"或"不含"的說明(如不含脂肪的甘藍)? 不可。只有食品經特殊加工、改變、按配方生產或重新按配方生產,降低食品中營養素的含量、從食品中去除該營養素或食品中不含此營養素,此時才可這樣標(例如"低鈉馬鈴薯片")。 其它食品只可依據其食品類型作出說明(如"不含鈉的植物油"或"不含脂肪的甘藍")。 26、何時可認為配方食品經過特殊加工,并允許注明含量"低"或"無"的說明? 如果認為某類食品中含有某營養素(如豌豆罐頭中含鈉),并且所標注的食品的構成含微量營養素或不含該營養素,即可認為該食品經過特殊加工,可注明含量"低"或"無"的說明。 27、若某產品未按正常配料加工(如調味品混合料中未加鹽),是否可標明"不含鈉"? 可以。食品藥品管理局會認為該產品就是如此配方、食品中不應含此營養素,若它符合"無鈉"的相關標準,則標"無鈉"的說明是適宜的。 28、即使產品實質是100%的脂肪,是否可以注明"不含脂肪"(例如極小包裝的烹調油滴)? 雖然每參考值的食品中只含不足0.5克脂肪,理論上可以標"不含脂肪",但對于實質是100%脂肪的產品來說,這樣標會引起誤解。按有關規定,標簽上必須指出其為100%脂肪。 然而,"不含脂肪"、"100%脂肪"、"全脂"彼此之間又相互矛盾,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食品藥品管理局認為,只要不誤導、"不含脂肪"這個詞不太明顯、象"烹調中不產生脂肪"之類的說明就比較適合,使用比較明顯的字體,或者與其它標簽內容劃分開。 29、即食谷類相對于其它早餐食品(香腸或丹麥餡餅)是否可標"較少"或"較多"之類的說明? 當局認為,若能恰當描述食用情況(例如,"請更換您的早餐食譜。該谷類較丹麥餡餅可少供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