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丁香_成人国产精品_小鲍狗视频

 
當前位置: 首頁 > 食品新聞 > 國內

仁懷首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1-11-17 15:57:54 來源:互聯網

  近日,由仁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某某、張某某等五人涉嫌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一案在仁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仁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人楊某某、張某某等五人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共同承擔食品銷毀費用8000元,并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7500元。這是仁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021年5月6日,被告人張某某根據余某甲的安排讓其出售一頭病豬,又受趙某某的委托讓其幫忙出售一頭病豬,之后張某某聯系豬肉商販余某乙出售這兩頭病豬,價格為3500元,余某乙同意后讓張某某將兩頭未經檢疫的病豬運到屠工楊某某的住所進行宰殺。當晚,楊某某將兩頭病豬(其中一頭已經死亡)宰殺后,余某乙讓其將宰殺后的病豬肉拉到菜市場準備售賣,在運輸過程中被仁懷市農業農村局的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貴州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在提取的兩頭病豬組織樣品中檢出豬圓環病毒Ⅱ型,屬于二類動物疫病,仁懷市農業農村局認定該兩頭豬為病死豬,屬于檢疫不合格的肉食品。

 

  仁懷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某某、張某某等人明知生產、銷售的肉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仍加工并準備對外出售,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被告人楊某某、張某某等人還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的法律規定,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仁懷市人民檢察院在公告后未有相關組織或機構提起公益訴訟的情況下,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該案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檢察官提醒:未經檢驗檢疫就違法屠宰并流通到市場上的病死豬肉食品,因其攜帶有病毒、細菌、寄生蟲或添加違禁物品等,憑肉眼根本無法被發現,食用之后,就有可能會發生慢性、急性中毒或感染傳染性疾病,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帶來極大的危害,廣大群眾在購買豬肉食品時要注意豬肉是否經過檢疫并蓋有檢疫章,一定不要購買來歷不明的豬肉。同時也警醒從事豬肉食品養殖、屠宰、加工、販賣等從業人員嚴禁為謀取不法利益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肉食品,不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會承擔最高十倍銷售金額懲罰性賠償的民事責任,廣大從業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推薦圖文
喜力Heineken拉罐啤酒500ml*24罐/箱 分享裝 RIO銳澳雞尾酒套裝洋酒女士網紅預調酒3度微醺330ml*10罐
灣仔碼頭 三全
推薦茶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