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營許可備案到信息公示,從進貨查驗到追溯體系建設,從標簽說明到廣告宣傳……日前,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全國首個特殊食品專營店經營規范,為“一老一少一病患”特殊群體所需的特殊食品經營劃出“硬杠杠”,進一步推動我市特醫食品產業發展、提升特殊食品管理水平。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規范要求特殊食品專營店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市場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結果信息,且保持至下次日常監督檢查;要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銷售記錄制度、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食品召回記錄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等。
同時鼓勵特殊食品專營店配備食品安全管理看板,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管理考核、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資料收放至看板,進行可視化管理;能夠采集、留存從特殊食品生產到銷售終端的完整信息,實現信息化全程可追溯;鼓勵設立咨詢臺和(或)電子屏幕,為消費者提供特殊食品科學知識普及或產品質量可查詢服務。
如若網絡交易特殊食品,規范作出明確且細致的要求。針對經營者,要求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針對銷售頁面,要求保健食品應顯著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嬰幼兒配方食品應顯著標示:對于0-6月的嬰兒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6月齡以上嬰兒食用本產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等消費提示信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顯著標示:請在醫生或者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不適用于非目標人群使用;本品禁止用于腸外營養支持和靜脈注射等消費提示信息。針對銷售產品,要求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得進行網絡交易。
規范對特殊食品專營店的宣傳用語也作出“特殊要求”。經營者要按照產品標簽說明書中明確的保健功能、食品類別、屬性、適用年齡和適用的特殊醫學狀況銷售特殊食品,不得進行虛假夸大宣傳,嚴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銷售、普通乳粉冒充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固體飲料冒充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