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防止疫情傳播風險,撫順市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食品消費安全。1月5日,撫順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市水產公司冷庫檢查時,發現17件進口革平鲉魚(俗稱:紅魚)未經首站定點冷庫核酸檢測及消毒。
經查,撫順市新撫區玉蘭水產批發部無視疫情防控政策及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在明知進口冷鏈食品需要進入首站定點冷庫核酸檢測和消毒后方可銷售、采購的情況下,卻違反規定從沈陽市于洪區水產批發市場采購、存儲未經首站定點冷庫管理的進口冷鏈食品。由于發現及時,17件進口革平鲉魚全部被執法人員查扣,才沒有流入市場。經市疾控中心核酸采樣化驗,該批進口革平鲉魚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市市場監管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根據省疫情防控政策及《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將處以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省疫情指揮部有關規定,凡從外省或口岸采購進口冷鏈食品,必須經過遼寧省首站定點冷庫(全省26家,我市設立在市中順食品公司)核酸檢測、消毒。加工、使用、采購、銷售、存儲進口冷鏈食品需索取“三證一碼”,即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和首站定點冷庫出庫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