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2021年8月5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消息稱,《食品衛生法部分修訂法》(2018年第46號法)的部分內容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自此開始對食品器具、容器包裝實行肯定列表制度。因此,對食品衛生法第十八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五十三條中涉及的器具、容器包裝(僅限肯定列表制度中的內容)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并在《食品衛生法》的關系政省令通知及關系告示通知中,將涉及到肯定列表制度(合成樹脂)部分的“食品”改為了“食品或添加劑”。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編譯,僅供網友學習參考使用,如需轉載,請聯系取得授權后轉載。中國食品安全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