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歐亞經濟聯盟發布公告,擬修訂技術條例TREAEU044/2017關于包裝飲用水的安全性的有關規定。主要修訂內容為:
(1)將含有天然活性成分硼(以硼酸計)礦泉水將其歸類為特殊保健作用的天然礦泉水或治療天然礦泉水;
(2)規定保健作用的天然礦泉水硼含量35.0-100.0mg/dm3,治療作用礦泉水硼含量不超過100.0mg/dm3;
(3)過渡期規定。2022年5月6日前進入市場的天然礦泉水可以正常銷售。
意見反饋期截至2022年1月22日。 |
2021年11月23日,歐亞經濟聯盟發布公告,擬修訂技術條例TREAEU044/2017關于包裝飲用水的安全性的有關規定。主要修訂內容為:
(1)將含有天然活性成分硼(以硼酸計)礦泉水將其歸類為特殊保健作用的天然礦泉水或治療天然礦泉水;
(2)規定保健作用的天然礦泉水硼含量35.0-100.0mg/dm3,治療作用礦泉水硼含量不超過100.0mg/dm3;
(3)過渡期規定。2022年5月6日前進入市場的天然礦泉水可以正常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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