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烏克蘭國家立法機構網站發布1822號法律修正案,修訂嬰幼兒食品管理法規。本次修訂的部分內容包括:
(1)補充或修訂了部分術語和定義,如嬰兒食品用水、后續喂養嬰兒配方食品、谷基嬰兒食品等;
(2)新增對嬰兒食品的特殊要求,包括禁止或限制添加和使用香精香料、色素、防腐劑、甜味劑、氫化植物油脂、不合格的原料乳、轉基因原料成分、機械分離和反復冷凍/解凍的肉類和水產品等原輔料;
(3)新增嬰幼兒食品包裝上需強制標示的信息清單和針對不同類型產品的額外要求,以及標簽上營養信息等內容的標注規定等。
此次修訂的目的是使烏克蘭的嬰幼兒食品管理要求與歐盟保持一致,該修正案將于正式發布之日六個月后,即2022年5月13日起實施,過渡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