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新加坡食品局發布《2021年食品條例<第2號修正案>》。修改內容主要為新增“營養級飲料”的內容,對營養級飲料的定義、范圍、分級方法、包裝要求,標簽等內容提出要求。在標簽方面:(1)要求強制標注產品的能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含量,若營養級飲料不含碳水化合物則需標注每100毫升(或每份+份量)產品中總糖(包括單糖和雙糖)的含量;(2)預包裝營養級飲料應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標簽,若是組合作為單一產品銷售的,則需在外包裝上加貼每種營養級飲料的標簽內容,并在包裝上有不得單獨銷售的類似聲明。該條例于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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