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總局《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2年)》和省局有關要求,推進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規范行動,不斷提升農村市場食品質量安全水平,衡水市市場監管局以農村食品經營店規范化建設為發力點,促進農村食品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合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規范化建設從主體資格及公示、從業人員及培訓、管理制度、設施設備、進貨查驗、陳列與儲存、銷售管理和禁止性行為等八方面提出明確具體要求。通過規范化建設,確保經營主體資質證照合法有效且亮證經營;確保經營場所布局合理、整潔衛生;確保相關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設施設備齊全并保持正常運轉,滿足相應的食品安全要求;確保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嚴格落實;確保食品與非食品、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生食與熟食分開陳列分區銷售;確保不銷售來源不明、過期變質、“三無”、“山寨”、商標侵權等禁止經營的食品。不斷提高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能力,切實維護群眾健康和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