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查食品、產品質量、商標專利、特種設備、價格收費等民生領域15類違法行為,有效遏制市場秩序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F公布第五批全市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 案例一:黃金龍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案
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三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三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的三河市興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晨光店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一案中,抽檢不合格的韭菜(經抽樣檢驗,腐霉利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是在香河縣五百戶鎮荒凌莊村黃金龍處購進。經查,當事人共購進“韭菜”256 斤,全部銷售,無違法所得。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6.5萬元。
案例二:劉國強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劉國強經營的燒烤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燒烤店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現場有已經制作完成準備向消費者提供外賣的一盒
“小龍蝦”和一盒“田螺”。經查,當事人于 2022年4月23 日至5月6日期間,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貨值 5076 元,違法所得 5000 元。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經營的一盒“小龍蝦”、一盒“田螺”、一把“菜刀”、一塊“砧板”;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000元;3.罰款5萬元。
案例三:廊坊市文朋市場服務有限公司未履行市場開辦者檢查義務案
廣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廊坊市文朋市場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市場內三家食品經營者者場所環境衛生臟亂差,“三防”設施未啟用,店內食品隨地堆放。經查,當事人疫情期間未履行市場開辦者的檢查義務,因疫情期間當事人對市場內食品經營者免租金,沒有違法所得。廣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萬元。
案例四:河北美多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河北美多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食堂后廚工作人員正在加工食材,且當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查,當事人于 2022年3月20 日至4月15日,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貨值金額合計7763 元,違法所得6975元。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6975元;2.罰款6萬元。 案例五:固安縣固安鎮中洲煙酒銷售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固安縣固安鎮中洲煙酒銷售部銷售的國窖 1573(38%500ml)為假冒商品,現場檢查發現在該店經營場所貨架上放著 3 瓶國窖 1573(38%500ml)共計 51 瓶,經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為侵犯商標注冊專用權產品。經查,當事人從個人手里購進假冒國窖 1573(38%500ml)51 瓶,至案發時未售出,貨值累計33150 元。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侵權商品國窖 1573(38%500ml)51 瓶;2.罰款 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