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636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蛋制品、餐飲食品、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蜂產品、蔬菜制品、食用農產品及罐頭等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23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徐州易買得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徐州新和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泰州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信陽惠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花豆(牛肉味),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南京新尚超市有限公司應天西路店銷售的標稱蘇州豐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怪味豆,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四、南通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北省武強縣利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彩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五、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小林果業經營部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六、常州市金壇區西城陳新棟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七、南京市雨花臺區福誠超市百貨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八、南京聚鑫和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九、鎮江市句容市華陽街道貴達水產批發經營部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揚州市儀征市真州鎮得天農副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精品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無錫市濱湖區馬山宏利小吃店使用的由無錫惠鑫餐具清洗配送服務中心配送的兩批次筷子(配送日期分別為2021-09-14和2021-09-15),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十二、徐州市銅山區辣也酒店使用的由徐州清悅餐具消毒服務有限公司配送的消毒餐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表。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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