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酒類、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等6類食品39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88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徽白云(集團)商貿有限公司(滁州)銷售的、標稱合肥市榮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花式雞蛋糕(牛乳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滁州市天長市盛騰食品商貿有限公司仁和路店銷售的、標稱滁州佳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輕飲米昔(原味),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淮南市田家庵區尚佳來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沈陽市潤香坊酒廠生產的紅棗枸杞人參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阜陽市潁州區益康純凈水廠生產的優質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無為市古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者為無為鄉里鄉親土特產店)在京東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無為市襄安劉得寶食品廠生產的麻油綠豆糕(原味),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為市襄安劉得寶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實,認可提出的異議,該不合格樣品不是標稱食品廠生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