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米粉店營業額,吸引回頭客,竟然在熬制的湯中添加鴉片果……湖南龍山縣人民法院日前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全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起,全某在龍山縣民安街道辦事處新建路經營一家砂鍋羊肉粉館。2018年2月,全某從外地人手中買了十幾個鴉片果,2月25日營業后,全某開始將鴉片果添加到面湯里。2018年3月15日,龍山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檢測出該粉館面湯呈陽性并抽樣送檢。經檢驗,送檢面湯檢驗出罌粟堿、嗎啡、可卡因和蒂巴因等物質。
法院審理認為,全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全某在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屬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法院審理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