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市場火熱,但直播中虛假宣傳等問題時有發生。疫情期間,有不良商家通過網絡直播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辦案部門深挖線索,鎖定證據,依法進行查處。
案情介紹
2020年5月,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從事進口保健食品某品牌“礦物元素口服液”的銷售,并開展直播宣傳營銷等活動。
直播過程中,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主播,明示上述“礦物元素口服液”產品成分“天然”;“傷口一抹上它就很快能愈合……”“結婚之后發現不孕不育,喝了三個月,奇跡出現了,懷孕了!”等表示產品含消炎、治療不孕不育的疾病治療功能;“疫情期間……總量在90滴到120滴之間……,才能保證我們有充足的礦物元素,讓我們更加健康”等暗示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內容。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于發布含有安全性的斷言、疾病治療功能、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法律規定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當事人發布含有安全性的斷言、疾病治療功能、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及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1號《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7月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人民幣15萬元。
2021年5月25日起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明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網絡直播行業規范、監管等給予了更強的法律支撐和辦案指導,讓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法受到嚴懲。
保健食品消費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2.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應當認真核對產品信息,認準保健食品的“小藍帽”標志和批準文號。
3. 謹防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選擇保健食品要做到警惕“藥到病除”“專家義診”“權威證明”“免費服務”“健康講座”。
4.消費者如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有質疑,或發現存在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請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也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