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監管是提高監管效率的有效手段,其主要特點是在監管資源、監管人員有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企業生產經營風險的高低來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增強監管的科學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建立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制度,能夠幫助監管部門通過量化細化各項指標,深入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并對監管視角和工作重心向一些存在高風險的生產企業傾斜,增加監管頻次和監管力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和過程控制,及早化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而對一些風險程度較低的企業,可以適當減少監管資源的分配,從而最終達到合理分配資源,提高監管資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也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決策依據。
市市場委于2016年12月23日印發《天津市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試行)》),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經過近五年的良好運行,監管科學有效,監管資源分配日趨合理,切實提高了食品生產安全監管效能和水平。
隨著《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進行修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且《規范(試行)》五年期滿將近,2021年市市場委起草編制本《規范》,并經廣泛征求意見達成一致。
二、《規范》的主要內容
《規范》共5章31條。第一章總則共6條,主要規定了編制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職責范圍、工作原則等。第二章風險分級共3條,主要規定了食品生產企業的風險分級方法、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控制水平的評價、風險等級的劃分等等。第三章程序規定共12條,重點提出了風險等級評定程序要求、風險等級的調整、新開辦企業風險等級確定等內容。第四章監管要求共6條,主要規定了年度監督檢查頻次、統計分析、監管資源配置、風險分級結果公布等內容。第五章附則共4條,主要規定了調整范圍、解釋和實施日期等內容。
三、重點說明的幾點問題
?。ㄒ唬╋L險等級劃分
結合當前本市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工作實際,參照《規范(試行)》的有效運行,經反復討論研究,將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劃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四個等級。風險分值越高,風險等級越高。風險分值為0-30(含)分的,為A級風險;風險分值為30-45(含)分的,為B級風險;風險分值為45-60(含)分的,為C級風險;風險分值為60分以上的,為D級風險。四個等級與國家總局規定相一致。
?。ǘ╈o態和動態風險分值
●食品生產者風險分值為靜態風險分值和動態風險分值之和。
●在《食品生產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中增加了企業規模分值和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結果分值。
●為了便于基層監管人員開展監管工作,《規范》中對企業動態風險的評估采用了監督檢查的表格,并進行了量化。在內容與形式上與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形成有效銜接。依據《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等內容,制定了《食品生產動態風險因素量化風險分值表》。
●在《食品生產企業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中增加了“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證后審查、飛行檢查結果分值。
?。ㄈ┍O管周期和頻次
隨著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尤為重要。因此,參考《總局分級辦法》,結合當前本市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工作實際,經過反復討論研究,將監管周期和頻次規定為:對風險等級為A級風險的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為B級風險的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每四個月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為C級風險的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每三個月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為D級風險的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每二個月至少監督檢查1次。便于基層監管人員實際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