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江西綠色生態 農民專業合作社》《江西綠色生態 家庭農場》兩項地方標準,是我省關于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首批標準,為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參與“江西綠色生態”品牌的認證提供標準支撐。
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代表,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一直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村產業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截至2020年底,我省注冊家庭農場達1.5萬家,認定省級示范性家庭農場約400家,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4.5萬余家,認定省級示范社約800家。當前,我省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正面臨著從弱小到強大、由數量向質量的轉型期。然而,由于思想觀念、技術水平、人才結構等因素限制,多數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未能充分發揮輻射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與黨中央和農業農村部門的期待存在較大差距。
《江西綠色生態 家庭農場》標準規定,家庭農場應符合以下評價要求,才能授予“江西綠色生態 家庭農場”品牌證書和標志:
首先,應為獨立法人,且技術能力、經營規模、設施設備、生產過程、綜合效益等高于本地區同行業平均水平,為農業農村部門評定的市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其次,圍繞農產品生產的關鍵環節,如產地環境、園地規劃、種養技術、投入品使用、田間管理機械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品初級包裝等,應符合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生態協同的二級指標要求,而以農產品質量為核心的商品化處理、標簽標識、貯運、銷售等方面,應符合質量引領的二級指標要求。
《江西綠色生態 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符合以下評價要求,才能授予“江西綠色生態 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證書和標志:
首先,應合規設立,機構合理,制度健全,且經濟實力、服務成效、社會聲譽等均高于本地區同行業平均水平,為農業農村部門評定的省級示范社。其次,應以“服務社員、振興鄉村”為宗旨,在“江西綠色生態”品牌培育、生態文明素養提升、生產資料和產品購銷互助、產業結構優化、產地環境治理、生產技術規范化、生物多樣性維持、生產決策咨詢和技術培訓、科普宣傳示范等方面體現“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生態協同、質量引領”四個維度相關要求。
這兩項標準旨在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文明理念,填補我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標準的空白領域,借助“江西綠色生態”品牌力量賦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檔升級,引領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把生態治理和發展特色產業有機結合起來,走出一條生態和經濟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