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日本農林水產省發布公告,修制訂3項農業食品標準。具體包括:
(1)制訂《有機藻類標準》(標準號JAS0018:2021),適用于國產或進口的新鮮或加工(包括調味)的有機藻類食品,主要內容包括產品定義和術語、有機藻類生產一般性原則和養殖規范、產品采收、運輸、加工、存儲、包裝過程管理規定、產品標簽“有機”聲稱的使用條件和標示方法、有機標識的使用規定等內容;
(2)制訂《精米標準》(標準號JAS0017:2021),適用于日本國產或進口精米,主要內容包括產品定義和分類、精米品質指標要求(白度、水分、異種谷粒等)、品質檢驗方法等;
(3)新增精米的產品分級方式以及分級信息在標簽上的標示方法。
上述標準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