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厄瓜多爾衛生部發布公告,擬制訂食品加工、銷售、運輸的衛生技術法規,意見反饋期截至2月1日。主要內容包括:(1)該衛生法規適用于所有在厄瓜多爾境內加工、儲存、進口、銷售的供人類消費的加工食品,為食品加工廠建立良好生產規范;(2)進口加工食品或加工產品在國內進行后續包裝或包裝,必須作為外國產品獲得衛生注冊,這些產品的包裝上必須包含外國制造商的名稱和地址,包括城市和原產國;(3)注冊申請隨附文件:國外授權書原件,須由厄瓜多爾領事館進行認證;原產國當局簽發的衛生證書;產品工藝說明;批號7的說明;初級包裝適于與供人類食用的加工食品接觸;(4)進口動物源性加工食品除了具有衛生注冊外,還必須獲得動植物衛生許可才能在該國境內銷售該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