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廣大人民群眾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正確購買、飲用白酒,秦皇島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如下提示。
一、《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規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酒類(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食品小攤點不得銷售散裝白酒。
二、通過合法渠道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白酒,切勿購買、飲用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白酒。查看標簽內容是否齊全,并索取票據。
三、家庭自釀白酒不得對外銷售,不得在集體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釀酒。
四、甲醇、工業酒精、醇基液體燃料屬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產,應標貼明顯標識單獨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五、倡導健康飲酒、文明飲酒新風尚,飲酒后如果出現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治療。
六、發現白酒生產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