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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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8-02-11 | 生效日期 | 2018-02-11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國家標準委等十部門關于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的指導意見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統計廳(局)、知識產權局,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貫徹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號)和《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國辦發[2015]89號),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完善標準化服務體系,提高標準供給質量和效率,現提出如下意見。
附件:
國家標準委等十部門關于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的指導意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