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冀食藥監食〔2012〕18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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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05-21 | 生效日期 | 2012-06-21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規范性文件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hebfda.gov.cn/CL0070/9366.html |
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華北石油管理局衛生處:
為規范和加強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5號)、《關于加快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2〕38號)要求,我局制定了《河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函告省局食品監管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有效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餐飲監管部門)依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以下簡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對餐飲服務單位實施差別監管,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分為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
動態等級為餐飲監管部門對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狀況監督檢查結果的評價,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用大笑、微笑和平臉三種卡通形象表示。不予評定動態等級的,用“整改中”字樣表示。
年度等級為餐飲監管部門對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食品安全管理狀況的綜合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和一般三個等級,分別用A、B和C三個字母表示。
第四條 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應當遵循依法行政、全面覆蓋、公開透明、量化評價、分類評級、動態監管、鼓勵進步的原則。
第五條 省級餐飲監管部門負責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各級餐飲監管部門按照《河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事權劃分規定》,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管轄權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等級評定,并實施分級管理。
第六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是餐飲監管部門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的書面記錄形式,由省級餐飲監管部門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要求制定,市級餐飲監管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適當調整。作出調整的應當報省級餐飲監管部門備案。
監督檢查時填寫動態等級評定表的,可以不再另行制作《現場檢查筆錄》,但發現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章 動態等級的評定
第七條 餐飲監管部門應當選派2名以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時,應當使用動態等級評定表評分,并當場評定動態等級。
評分為9.0以上的,動態等級為優秀;
評分為7.5以上的,動態等級為良好;
評分為6.0以上的,動態等級為一般;
評分不足6.0的,或2項以上(含2項)關鍵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評定動態等級。
第八條 首次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監管部門應當在許可時確定首個動態等級。
第九條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在動態等級評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動態等級評定表及動態等級評定結果歸檔、備查。
第三章 年度等級的核定
第十條 首次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監管部門應當在許可后第4個月,根據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以下簡稱監管信用信息)核定首個年度等級。
本辦法實施前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應當根據其最近3個月監管信用信息核定首個年度等級。
上年度等級核定后的12個月內,應當根據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的監管信用信息進行一次年度等級復核。
核定A級的,可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符合下列條件的,核定為A級:
?。ㄒ唬┲鲃蛹訌姴惋嫲踩芾?,每年報送餐飲安全管理情況;
?。ǘ┍O督檢查評分的平均分達到9.0以上;
?。ㄈ┪词艿骄嬉酝庑姓幜P的,且同一性質違法違規行為不再出現;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主要責任人未被約談;
?。ㄎ澹o食品安全事故;
?。o食品安全負面輿論和社會不良影響。
進行現場核查的,監督檢查的平均分按照規定的時間段內所有監督檢查評分的平均分權重0.6,現場核查評分權重0.4的方法計算。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符合第十一條(五)、(六)款規定及下列條件的,核定為B級:
?。ㄒ唬┍O督檢查評分的平均分達到7.5以上;
?。ǘo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
第十三條 餐飲服務單位符合第十一條(五)、(六)款規定及下列條件的,核定為C級:
?。ㄒ唬┍O督檢查評分的平均分達到6.0以上;
?。ǘ┪词艿截熈钔I的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 市、縣級餐飲監管部門應當將A級單位于核定后90日內,逐級報省級餐飲監管部門備案。
上級餐飲監管部門可對下級餐飲監管部門年度等級核定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五條 餐飲監管部門應當成立由3名以上單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組成的年度等級審核組,負責監管信用信息審查和現場核查工作。
第十六條 年度等級審核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氖率称钒踩O管工作2年以上;
?。ǘ┙涍^市級以上餐飲監管部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培訓并考核合格。
第十七條 年度等級審核組應當根據有關材料集體討論,綜合評議,提出定級意見,報同級餐飲監管部門批準。
第四章 等級調整
第十八條 根據餐飲服務單位關于更高動態等級的申請,餐飲監管部門可在上次動態等級評定15日后,再次對其進行動態等級評定。
第十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受到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拒絕餐飲安全公示的,餐飲監管部門應當撤銷其動態等級,并且6個月內不予動態等級評定。
第二十條 餐飲服務單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需要給予警告以外行政處罰的,餐飲監管部門應當撤銷其動態等級,并且2個月內不予動態等級評定。
第五章 監管措施
第二十一條 餐飲監管部門應當依據餐飲服務單位上年度等級,確定對其監督檢查頻次。
年度等級為A級的,日常全面監督檢查不少于1次/12個月;
年度等級為B級的,日常全面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12個月;
年度等級為C級的,日常全面監督檢查不少于3次/12個月。
第二十二條 餐飲監管部門在保證根據年度等級確定的監督檢查頻次不減少的情況下,應當結合動態等級變動情況相應調整監督檢查時間間隔。
動態等級為優秀的,下次全面監督檢查間隔不超過12個月;
動態等級為良好的,下次全面監督檢查間隔不超過6個月;
動態等級為一般的,下次全面監督檢查間隔不超過4個月;
不予評定動態等級的,日常全面監督檢查至少1次/2月;
對于需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跟蹤復查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各級餐飲監管部門應當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作為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重要依據。
年度等級為C級的,列為各類監督抽檢重點單位;
不予評定動態等級的,列為各類監督抽檢首選單位。
第二十四條 各級餐飲監管部門應當依據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等級確定其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接待任務的資格。
年度等級為B級或C級的,不得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接待任務;
不予評定動態等級的,不得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接待任務,并建議消費者慎重選擇其承辦婚喪嫁娶集體聚餐活動。
第二十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出現第十九條所列情形,不予評定動態等級的,3年內不納入食品安全評先評優范圍,并建議相關部門取消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第二十六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應當在餐飲服務單位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動態等級由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在評定同時公示,年度等級由作出評定的餐飲監管部門自批準之日起15日內公示。
第二十七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應當包含最近一次檢查動態等級和上年度等級、作出評定的餐飲監管部門名稱及監督電話等內容,全省統一樣式。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由市級餐飲監管部門監制。
第二十八條 上級餐飲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將其納入下一級餐飲監管部門年度工作考核目標。發現違反規定的,應當責令限期糾正或直接予以糾正。
第二十九條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要求,造成不良影響或其他嚴重后果的,依照《河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