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閩政辦〔2016〕119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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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7-25 | 生效日期 | 2016-07-25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fujian.gov.cn/inc/doc.htm?docid=1206118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
加強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事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促進我省畜禽屠宰行業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優化產業布局。各市、縣(區)政府要綜合考慮城鄉規劃、環保條件、行業發展、產品安全、生產安全等因素,按照扶大限小,減數控量,提質增效,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要求,進一步科學規劃產業布局,抓緊修訂“十三五”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并報上一級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對機械化、規?;涝灼髽I銷售網點能夠輻射到的城區和鄉鎮,不再新建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不再審批日屠宰500頭以下及含有代宰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小型生豬屠宰點,實行總量控制,原則上只減不增。加快實施牛羊定點屠宰。按照“先集中、后定點”的原則,開展中心城市主城區家禽集中屠宰,循序漸進,穩步推行家禽“定點屠宰、冰鮮上市”。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引導轉型升級。加快淘汰手工和半機械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引導非標準化畜禽屠宰企業轉型升級,推進工廠化屠宰、品牌化經營、冷鏈化流通、冷鮮化上市、一體化管理,提高畜禽屠宰行業現代化水平。支持畜禽養殖主產區發展屠宰加工業,鼓勵肉品主銷區規劃建設分割加工中心,減少活畜禽跨區域流動。加快建設屠宰行業冷鏈配送體系,形成以現代加工企業跨區域流通和本地企業供應并重、流通有序的產業布局。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嚴格清理整頓。深化生豬屠宰企業審核清理,推進屠宰行業結構性調整。各市、縣(區)政府要根據2012年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清理結果,組織農業、環保、衛計等部門進一步開展清理工作,對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排污超標、屠宰技術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企業,逾期仍達不到法定條件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依法取消其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責令其停業、關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其營業執照。2016年底前,關閉所有未取得定點屠宰證書及定點屠宰標志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2017年底前,關閉所有不合格的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2018年底前,關閉所有不合格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2020年底前,全省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總量控制在100家之內,基本實現標準化規模屠宰。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環保廳、衛計委、工商局
四、促進肉品流通。支持規模屠宰企業建設屠宰加工、肉類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鏈設施,創建鮮肉品牌,以連鎖專賣店、超市等渠道擴展品牌肉連鎖銷售網絡。引導清理關閉的屠宰企業轉型為規模屠宰企業的肉品配送點。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小型生豬屠宰點屠宰的生豬產品,僅限在本鄉鎮及相鄰行政村區域銷售。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農貿市場、超市、賓館、飯店和集體伙食單位等肉品采購索證制度,嚴肅查處經營私宰肉、注水肉等違法違規行為。工商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市場準入,嚴格落實肉品查證驗章制度,嚴禁小型生豬屠宰點的肉品超范圍銷售。公安、食品藥品監督、工商等部門要嚴厲打擊欺行霸市、擾亂合格肉品跨區域流通的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公安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
五、嚴打私屠濫宰。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的信息互通、隱患互排、聯合執法、綜合執法的協調聯動機制。農業、公安、食品藥品監督、工商、環保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堅持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組織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的非法屠宰窩點,嚴厲打擊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案件查處通報機制,及時通報違法屠宰等有關問題。進一步完善屠宰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構建社會共治機制,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發現重大案件線索的,公安部門要提前介入。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公安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環保廳
六、強化行業管理。各市、縣(區)要建立與屠宰監管職責相稱的屠宰管理執法隊伍,落實人員、工作經費和執法裝備,做到人員到位、保障有力。農業部門要加強對屠宰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化屠宰檢疫監管,規范屠宰檢疫出證行為。督促屠宰企業配備數量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具備中等以上專業學歷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建立健全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和畜禽屠宰監管臺賬制度。加強對屠宰管理和執法人員的培訓,強化法治意識,提高執法水平。開展屠宰企業監管風險評估,逐步推行牲畜屠宰企業質量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勵運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加強對定點屠宰關鍵環節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并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引導屠宰從業人員自覺守法、誠信經營。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
七、加強政策扶持。支持大型養殖、屠宰加工企業整合重組、延伸產業鏈條,實現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推動屠宰企業在生產工藝、設施設備、檢驗檢疫、環境保護等方面開展標準化改造。到2020年,扶持引導新建(擴建)標準化生豬定點屠宰示范廠(場)10家,對符合規?;?、標準化要求的示范廠(場),市、縣(區)政府要給予政策扶持。對已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因整合重組必須關閉的屠宰企業,市、縣(區)政府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發改部門要做好屠宰企業建設項目備案服務工作,農業、財政、發改、經信、商務等部門要加大屠宰企業技改、冷鏈和無害化處理建設資金的扶持力度,國土、規劃等部門要統籌屠宰加工行業規劃的用地需求,保障標準化屠宰廠建設用地指標;農業、環保等部門要及時介入,加強指導,遏制重復建設,促進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經信委、商務廳、國土廳、農業廳、環保廳、住建廳
八、落實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屠宰企業肉品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將強化畜禽屠宰監管作為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深入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加快推進屬地屠宰企業轉型升級改造,及時協調、解決屠宰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考核評價和督查督辦,對因屠宰管理機構、人員、經費等保障不到位,審批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等引發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