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鄂政辦發〔2017〕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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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7-24 | 生效日期 | 2017-07-24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gkml.hubei.gov.cn/auto5472/auto5473/201708/t20170801_1025700.html |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省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從2017年8月1日起,在全面實施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和個體工商戶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基礎上,按照能合盡合、加快推進的工作思路,將現行由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的涉及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登記、備案等有關事項和各類證照(以下統稱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使企業在辦理營業執照后,即能達到一般經營項目的生產經營狀態,使“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成為企業唯一“身份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成為企業唯一身份代碼,實現企業“一照一碼”走天下,最大限度降低市場主體創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新力。
二、基本原則
(一)能合盡合。遵循能整合的盡量整合、能簡化的盡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工作原則,將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不再要求企業辦理被整合事項的相關手續。
?。ǘ┍憬莞咝А0凑粘绦蚝啽?、辦照高效的要求,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優化審批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讓企業辦事更簡便、更快捷。
(三)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企業信息共享交換工作機制,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企業信息“一次采集、一檔管理、共享互認”,讓數據網上行,讓企業少跑路。
三、實施對象、范圍
“多證合一”改革適用于全省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企業類市場主體(含企業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
從2017年8月1日起,全省在“五證合一”改革基礎上,對《湖北省“多證合一”改革事項清單》(附后)所列的27項改革事項,實行“多證合一”登記模式。《湖北省“多證合一”改革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由省工商局負責進行梳理和適時調整,報省政府審定后實施。
鼓勵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在全面實施全省“多證合一”改革基礎上,因地制宜,實現更多涉企證照的整合和聯辦。
四、改革內容和要求
?。ㄒ唬嵭幸徽臼椒諜C制。沿用“五證合一”工作機制,繼續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工商部門或行政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經工商部門形式審查合格后,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工商部門實時將所登記企業相關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對外公示,并及時通過部門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給相關部門。企業不再另行向相關部門辦理《湖北省“多證合一”改革事項清單》中所列的登記、備案事項,相關部門通過與工商部門信息共享滿足管理需要,對能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和應由行政機關調查核實的信息,不得要求企業重復提交材料,實現企業信息“一次采集、一檔管理、共享使用”。
?。ǘ嵭胁块T信息共享交換。按照國務院關于“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信息化工作要求,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我省采用通過“湖北省‘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在省級層面進行部門信息共享交換和通過“湖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在同級層面進行部門信息共享交換兩種方式,由“多證合一”各省級相關部門根據自身管理體制和信息化水平,自主選擇其中一種共享交換方式。對選用“湖北省‘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在省級層面進行共享交換的,由省工商局負責將全省各級工商部門辦理的企業登記信息及時推送至共享交換平臺,省級“多證合一”相關部門自行從共享交換平臺上認領企業登記信息數據,并在本系統內進行清分和使用;對選用“湖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在同級層面進行共享交換的,由省、市(州)、縣(市、區)工商局負責將本行政區劃內辦理的企業登記信息,及時通過“湖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給同級“多證合一”相關部門,供同級“多證合一”部門共享使用。
“多證合一”相關部門應以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及時認領接收信息共享平臺上涉及本部門業務的企業登記信息,做好共享數據的導入工作,實現與本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對相關部門需要的涉及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產生的信息數據(如銀行賬戶、企業技術人員、經營規模、產值營業額等),由各相關部門在事中事后監管與服務工作中自行向企業補充采集。
?。ㄈ┳龊玫怯浤J睫D換銜接工作。從2017年8月1日起,申請設立的企業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已按照“三證合一”“五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換領“多證合一”營業執照,由工商部門根據“多證合一”部門需要,提供存續企業基本信息;尚未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營業執照時,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多證合一”營業執照,企業原領取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管理方式,繼續按“五證合一”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整合事項的相關證照不予收繳。
(四)積極應用改革成果。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后,涉及整合事項的相關登記證和備案事項不再辦理,企業直接憑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辦理相關事務。全省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要予以認可。對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已整合事項的相關證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強化主動監管、認真履職意識,明確監管責任,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ㄎ澹┘訌姶翱诜漳芰ㄔO。各地、各部門要圍繞“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相關內容,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要加強辦事窗口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充實窗口人員力量,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次辦成。要按照“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要求,及時梳理辦事指南和服務事項目錄,積極做好導辦、幫辦服務。要加快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打造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優化線上、線下辦事流程,簡化辦事手續,減少辦事環節,降低辦事成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是貫徹中央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決策部署、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徑,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的重要抓手,對于營造寬松的企業創新環境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促進提高勞動生產率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按期實行。要切實加強“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必要的人員、場所、設施和經費保障,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政府將“多證合一”涉及的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文化廳、省旅游委、省食藥監局、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增加為全省“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
?。ǘ┘訌妳f同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涉及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工商局要統籌推進和具體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工作,統一規范登記表格、文書材料、操作流程,升級改造企業登記業務系統和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賦碼管理,做好企業登記信息及時傳輸工作,并將相關信息推送至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各相關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業務系統的改造和信息聯網工作,實現內部管理業務有序銜接,共享使用企業登記信息,及時傳輸相關信用信息,確保“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在本部門落地生根。各級財政部門要為改革提供經費保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工作,搞好協作配合,確保改革各個環節運行順暢。
?。ㄈ┘訌娦麄饕龑?。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介,做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完整性,在全社會形成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實施意見,制定督促檢查工作方案,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和監督檢查。各地要通過制定任務清單、將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工作考核內容等方式,把“多證合一”改革擺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考慮,加強考核督查,形成有效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及時報告省政府相關部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