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皖食藥監食生秘〔2018〕2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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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8-05-14 | 生效日期 | 2018-05-14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ada.gov.cn/4117518/13608525.html |
各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落實《食品安全法》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有關要求,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部署,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工作目標
食品生產企業通過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客觀、有效、真實地記錄和保存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實現食品質量安全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產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責任可追究,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二、基本原則
(一)企業為主體。食品生產企業承擔建立追溯體系的主體責任,監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
(二)記錄為基礎。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原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產品銷售記錄等制度為追溯的基礎,記錄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三)屬地管理。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做好統籌、協調、推進工作。要注重同農業、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溝通協調,促使食品、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有效銜接。
(四)切合實際。實際工作中,突出可操作性,不要求形式的一致,即紙質或電子形式的均可以;不改變原有的模式,即企業只需在原有相關記錄的工作模式上進行改進;不要求程度一致,即企業根據自身條件確定相關記錄的深度和廣度。
(五)便于追溯。食品生產企業建立的追溯體系應科學、嚴謹,保證追溯的便捷性、及時性、有效性。鼓勵食品生產企業采用商品條碼、二維碼、RFID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三、追溯內容
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確定必須追溯的內容,并根據自身生產工藝和產品特點等,確定需要記錄的具體信息內容。對相關追溯內容調整時,應記錄調整的相關情況。
(一)產品信息。企業應當記錄生產的食品相關信息,包括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及標準內容、配料、生產工藝、標簽標識等。情況發生變化時,記錄變化的時間和內容等信息。應當將使用的食品標簽實物同時存檔。
(二)原輔材料信息。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原輔材料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三)生產信息。企業應當記錄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原輔料的領用信息,包括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等;二是配料投料信息,包括數量、配比、生產班次等;三是過程監測信息,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
(四)檢驗信息。企業應記錄原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信息。包括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方法、檢驗結果及檢驗人員等內容,并保存原始檢驗數據、檢驗報告等。
(五)銷售信息。企業應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六)設備信息。企業應當記錄與食品生產過程相關設備的材質、采購、設計、安裝、使用、監測、控制、清洗、消毒及維護等信息,并與相應的生產過程信息關聯,保證設備使用情況明晰,符合相關規定。
(七)設施信息。企業應當記錄與食品生產過程相關的設施信息,包括原輔材料貯存車間、預處理車間(根據工藝有無單設或不設)、生產車間、包裝車間(根據工藝有無單設或不設)、成品庫、檢驗室、供水、排水、清潔消毒、廢棄物存放、通風、照明、倉儲、溫控等設施基本信息,相關的管理、使用、維修及變化等信息,并與相應的生產過程信息關聯,保證設施使用情況明晰,符合相關規定。
(八)人員信息。企業應當記錄與食品生產過程相關人員的培訓、資質、上崗、編組、在班、健康等情況信息,并與相應的生產過程履職信息關聯,符合相關規定。明確人員各自職責,包括質量安全管理、原輔材料采購、技術工藝、生產操作、檢驗、貯存等不同崗位、不同環節,切實將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的具體人員,記錄履職情況。根據不同類別食品生產企業特點,確定關鍵崗位,重點記錄負責人的相關信息。
(九)召回信息。企業應當建立召回記錄管理制度,如實記錄發生召回的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規格、數量、來源、發生召回原因、召回情況、后續整改方案、控制風險和危害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十)銷毀信息。企業應當建立召回食品處理工作機制,記錄對召回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銷毀的時間、地點、人員、處理方式等信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現場監督的,還應當記錄相關監管人員基本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企業可依法采取補救措施、繼續銷售的,應當記錄采取補救措施的時間、地點、人員、處理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
(十一)投訴信息。企業應當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對客戶提出的書面或口頭意見、投訴,如實記錄相關食品安全、處置情況等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
(十二)貯存信息。企業應當建立原料、成品、半成品貯存記錄管理制度,記錄貯存的相關信息,包括貯存產品的產地、名稱、數量、批次、入庫、出庫、倉庫管理、雙方交接人員姓名、聯系方式等保障食品安全貯存要求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
食品的貯存過程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等規定。需冷藏、冷凍或其他特殊條件貯存的,還應當記錄貯存的相關信息。
(十三)運輸信息。企業應當建立運輸記錄管理制度,記錄運輸相關信息,包括運輸產品的產地、名稱、數量、批次、交通工具、運輸時間、運輸人員及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雙方交接情況等保障食品安全的運輸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
食品的運輸過程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等規定。需冷藏、冷凍或其他特殊條件運輸的,還應當記錄運輸過程的相關信息。
四、操作流程
企業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應當做到原料來源及食品安全狀態可查,生產過程控制狀態可查,出廠產品去向及食品安全狀態可查,批次產品從原料到生產到成品形成鏈條??梢浴讹暳虾褪称锋湹目勺匪菪?體系設計與實施的通用原則和基本要求》(GB/T 22005)為參考。建立追溯體系應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識別確認環節。識別并確認本企業所具有的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環節以及相應的流程,確定各環節的追溯對象與物料流向。
(二)明確記錄要求。明確本企業所需記錄的追溯信息詳細內容與信息記錄方式。
(三)明確標識要求。明確本企業所采用的追溯信息的編碼原則、標識方法與標識載體,確保追溯對象標識的唯一性和各環節間標識的有效關聯。
(四)記錄保留信息。企業應及時記錄和保留追溯信息,可從食品追溯體系上游獲得信息并向下游提供信息;追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信息有效期內滿足檢索要求。
(五)保證運行有效。企業應建立食品追溯體系檢查、演練和審核機制,及時檢查并定期審核追溯體系的運行情況,包括是否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要求、追溯有效性和及時性、運行成本測量、標識混亂或信息丟失等產生不良績效的歷史記錄、對糾正措施進行分析的數據記錄和監測結果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推進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列入工作重點,成立組織負責工作推動和落實;要督促轄區內企業成立相應組織負責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二)強化指導培訓。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和復雜工作。各地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培訓,將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目標、要求和關鍵點列入培訓計劃,定期開展關于追溯記錄、追溯程序、追溯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培訓。
(三)逐步推進完善。從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產品等規模以上生產企業著手,監督和指導企業基本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在取得成熟經驗基礎上,不斷完善,逐步向所有食品生產企業推廣。
(四)嚴格督查考核。各地要加強工作督查與考核,督促監管部門和企業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對企業落實各項記錄制度情況的檢查,驗證產品追溯鏈條,對于沒有建立追溯體系、追溯體系不能有效運行、信息不真實或損毀、滅失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