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獸醫處方管理,規范獸醫執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我部制定了《獸醫處方格式及應用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凡與本規范不符的處方箋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農業部
2016年10月8日 |
為加強獸醫處方管理,規范獸醫執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我部制定了《獸醫處方格式及應用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凡與本規范不符的處方箋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農業部
201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