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資質管理,提高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測(檢測)水平,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現予以發布。
本評審補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1月22日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資質管理,提高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測(檢測)水平,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現予以發布。
本評審補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