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25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170號、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改),經風險評估,決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對部分產品(清單見附件)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
上述產品進口前,相關企業不需再申請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但貨物入境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申報,依法接受檢驗檢疫。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5月29日 |
根據《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25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170號、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改),經風險評估,決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對部分產品(清單見附件)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
上述產品進口前,相關企業不需再申請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但貨物入境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申報,依法接受檢驗檢疫。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