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118號令)的規定,現將修訂后的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予以公布(見附件)。質檢總局2009年第79號公告同時廢止。質檢總局將根據風險分析結果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并公布。
質檢總局
2015年12月7日 |
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118號令)的規定,現將修訂后的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予以公布(見附件)。質檢總局2009年第79號公告同時廢止。質檢總局將根據風險分析結果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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