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各無公害農產品檢測機構,各評審委員會委員及所在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無公害農產品評審委員會的工作,保證評審委員會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我中心結合新的形勢要求,對《無公害農產品評審委員會章程》進行了修訂?,F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4年6月25日 無公害農產品評審委員會章程 (2014 年6 月修訂) 第一條 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的有關規定,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以下簡稱“ 中心” ) 組建無公害農產品評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 評審委員會” ) 。為保證評審委員會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規范性,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評審委員會受中心委托負責對申報無公害農產品的材料進行綜合評審;研究提出無公害農產品評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由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農業科研、教學、推廣、檢測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專家各占一定比例。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由中心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由中心副主任和分中心主任擔任。評審委員會設秘書處( 設在中心審核處) ,秘書長由審核處處長擔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為職務出任。 第四條 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職責: ( 一) 負責制( 修) 訂無公害農產品評審委員會章程及工作程序; ( 二) 負責組織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評審會議; ( 三) 負責提交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審核意見; ( 四) 負責評審委員會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 一) 熱愛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工作,愿意承擔評審工作,并能認真履行職責; ( 二)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科研人員或者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方面工作5 年以上,熟悉無公害農產品相關法律、法規,業務扎實、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 ( 三) 具有較強的專業領域知識,能對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報材料提出權威性的評審意見。 ( 四) 為人正直、辦事公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在職人員或者65 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專業科技人員。 第六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由中心提請有關單位推薦,經秘書處審查,報中心領導批準后聘任。評審委員每屆任期3年,可以連任。 中心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委員的工作情況適時增補、解聘或更換委員。 第七條 秘書處根據評審計劃和評審任務需要,適時召開無公害農產品評審會議。評審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或委托副主任委員/ 秘書長主持。評審前秘書處應根據待評審產品的所屬行業、種類和數量,將申報材料分成若干組,編制相應的產品目錄和評審意見表,并按每組評審委員人數不少于3 人( 含3 人) 的原則組成評審組。評審以組為單位進行,評審結果填寫到評審意見表中,本組委員均同意的視為評審通過。評審會后秘書處應根據會議評審結果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對、整理,并報中心領導簽批。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不作為評審組成員參加具體產品的評審工作。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中心可組織召開評審委員會擴大會議,邀請部分評審委員和相關方面的專家進行專項審議或專題討論。 第九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享有應聘、辭聘以及對評審產品進行審核、評議和表決的權利;對評審委員會工作有監督、批評和建議權。 第十條 評審委員會委員應當以客觀、科學、公正的態度參加技術評審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廉潔自律。評審委員會委員應當對評審會的評審情況、被認證產品及其單位情況保密。 第十一條 當被評審產品涉及評審委員會委員所在單位和本人時,評審委員應當主動聲明并回避。 第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