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廣東省質監局關于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請示》(粵質監[2014]38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公布聚己二酰丁二胺等107種可用于食品包裝材料的樹脂名單的公告》(2011年第23號)中明確,PPSU、PPE材質的原材料可以用于生產食品接觸產品,但由于我國暫未出臺針對上述材質產品的衛生標準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相關法規依據,因此還不具備實施生產許可的技術條件,故相關材質生產的產品尚不在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生產許可范圍。
二、企業以上述材料為原料所生產的產品,不在生產許可管理范圍。
201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