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大豆蛋白肽”產品是否屬于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范圍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按來函中描述,大豆蛋白肽其特征與《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6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新資源食品包括“從動物、植物、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相吻合。建議你局告知企業先向衛生部門提出新資源食品申請,根據衛生部門批準結果,再進一步確定其監管的歸屬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相關法規鏈接請查看:國家部委及各省市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法規匯總 |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大豆蛋白肽”產品是否屬于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范圍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按來函中描述,大豆蛋白肽其特征與《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6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新資源食品包括“從動物、植物、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相吻合。建議你局告知企業先向衛生部門提出新資源食品申請,根據衛生部門批準結果,再進一步確定其監管的歸屬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相關法規鏈接請查看:國家部委及各省市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法規匯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