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行政受理服務中心,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審批工作,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對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及批準證書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調整后的注冊申請表及批準證書式樣見附件。
附件:1. 進口保健食品變更申請表
2. 進口保健食品變更備案表
3. 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4. 進口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5. 進口保健食品再注冊憑證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