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食品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無證查處問題的請示》(蘇質監法函【2009】37號)收悉。經研究,先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第48號公告精神,2009年9月1日以前生產的、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要求的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不在無證查處范圍內,在產品有限期內可以繼續銷售使用。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 |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食品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無證查處問題的請示》(蘇質監法函【2009】37號)收悉。經研究,先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第48號公告精神,2009年9月1日以前生產的、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要求的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不在無證查處范圍內,在產品有限期內可以繼續銷售使用。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