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審查機構和檢驗機構: 為了進一步推進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經我司審核,現決定如下: 增加浙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承擔餐具洗滌劑生產許可檢驗工作;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等5家檢驗機構承擔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可檢驗工作;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等6家檢驗機構承擔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生產許可檢驗工作;廈門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承擔食用香料香精生產許可檢驗工作;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等2家檢驗機構承擔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工作(檢驗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 各檢驗機構在承擔生產許可檢驗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指定的承檢范圍內開展檢驗工作,不得超范圍檢驗。 二、在總局指導下,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準確、高效地完成檢驗工作。 三、未經總局批準,不得擅自將有關檢驗工作委托給其他檢驗機構。 四、對在檢驗工作中發現涉及人身健康的危害性質量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并及時報告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質檢總局。 五、在檢驗工作中,要注重經驗和技術的積累,注重對檢驗人員的培訓,特別是要有針對性的開展檢測方法和技術的研究,不斷提高檢驗能力和檢驗水平。 特此通知。 附表1和2(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紙包裝容器0919) .xls 附表3(食品添加劑).xls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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