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財政部、認監委《關于調整信息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號)對信息安全產品認證制度(以下簡稱認證制度)的實施范圍和實施時間進行了調整和明確,現將認證制度的實施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 認證制度的名稱為“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制度”,認證證書名稱為:“中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證書式樣及認證標志見附件。 二、已發布的信息安全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與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上述要求執行。 附件:1. 中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式樣.doc 2. 中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標志式樣.doc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