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商務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57號)關于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產品質量監管網絡的要求,加強重點產品的監管,完善產品標識制度和查驗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決定對納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管理的重點產品實施電子監管。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包裝上使用電子監管碼后,方可出廠銷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強對產品使用電子監管碼的 監管。 一、生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管理產品的生產企業, 必須加入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以下簡稱電子監管網),并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統一標識的電子監管碼(附件1)。按照全面實施、分步推進的原則,由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公布《入網產品目錄》(《首批入網產品目錄》見附件2)和實施辦法,逐步將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生產許可證)管理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管理的產品納入電子監管網管理。 二、列入《入網產品目錄》產品的生產企業,在申請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時,必須同時辦理產品質量電子監管賦碼和入網手續。已獲得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的企業要盡快賦碼入網。因產品包裝印刷周期的原因不能及時賦碼的,過渡期不應超過半年。前期可貼碼,后期須印碼。 三、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產品的生產企業,在申請取得電子監管碼、加入電子監管網時,要提供準確的企業名稱、產品商標、產品品牌、保質期、生產日期、檢驗合格證編號、生產許可證編號、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編號等信息。生產企業在取得電子監管碼之前,首先要取得商品條碼使用資格。電子監管碼的基礎碼與商品條碼保持一致,賦碼入網企業的信息須在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備案。 四、生產未列入入網目錄產品但已入網的企業要繼續做好產品賦碼工作,鼓勵未列入入網目錄產品的生產企業積極入網。 五、產品銷售者對列入《入網產品目錄》的產品,應當重點查驗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CCC認證證書并使用統一標識的電子監管碼,嚴格履行索證索票和建立購銷臺賬等法定責任和義務。 六、電子監管網的技術服務機構必須確保網絡的正常運行和數據信息的安全、可靠,積極主動做好企業入網、產品賦碼、核準核銷、消費查詢、監管追溯、通報預警等各個環節的技術服務工作,為盡快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打擊假冒偽劣提供有效的技術保障。 七、對列入《入網產品目錄》的產品,未獲得生產許可證、CCC認證證書并未使用統一標識電子監管碼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產品生產企業和銷售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電子監管碼。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質檢、商務、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和依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認證認可條例及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產品和生產、經營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有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附件:1.電子監管碼標識式樣 2.《首批入網產品目錄》 質檢總局 商務部 工商總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電子監管標識式樣 附件2: 首批入網產品目錄(9類69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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