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3-09-24 |
---|---|---|---|
標準狀態 | 關于標準有效性標注的說明 | 實施日期 | 2004-05-01 |
頒發部門 | 衛生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廢止日期 | 2015-10-07 |
GB 15193.18-2003 日容許攝入量(ADI)的制定
本標準被GB 15193.18-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健康指導值代替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及與食品有關的化學物質日容許攝人量(ADI)的制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保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學物質,包括食品添加劑(含營養強化劑)、食品容器與包裝材料、食品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
本標準代替GB 15193.18-1994。
作廢依據: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果蠅伴性隱性致死試驗》(GB 15193.11-2015)等9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2015年 第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