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消息,近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食鹽監督抽檢。其中,3款海鹽被檢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涉及碘含量超標。 據悉,本次共抽檢195批次,其中合格19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8.46%。食鹽檢驗項目包括氯化鈉、碘、鋇、鉛、鎘、總汞、總砷、亞鐵氰化鉀等。 記者從不合格名單看到,山東岱岳制鹽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海藻鹽(未加碘)檢出碘含量為26mg/kg。而根據規定,食鹽中的碘含量應小于5mg/kg。但經查實,該批次產品不屬于該公司生產。 其他兩批次“碘超標”的食鹽分別為山東無棣精鹽廠生產的一批次海晶鹽,檢出碘含量為12mg/kg;青島鹽海制鹽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青島天然海鹽,檢出碘含量為10mg/kg。 山東省食藥監局指出,本次未將標簽項目納入監督抽檢的范圍,但發現部分樣品標簽標注存在瑕疵,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的有關規定。 山東省食藥監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約談了相關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食鹽生產企業,責令相關企業依法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查找不合格原因,排查質量安全風險,采取整改措施,履行法定義務。 同時,山東省食藥監局提醒,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的衛生行政部門劃定碘缺乏地區范圍,消費者可根據劃定范圍及所在地區選擇購買加碘或未加碘食鹽。有身體疾病的少數人,需遵醫囑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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