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界范圍來看,國家的食品管理體系至少有3種組織方式,即多元管理機構體系、單一管理機構體系以及統一管理機構體系。在發生了眾多的食品安全問題以后,有些國家正在著手改革自己國家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正在一些發達國家進行改革實踐。 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表明,從農田到餐桌食品鏈上多個機構有效合作的愿望和決心是正確的,典型的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機構應在4個層次上運作。 第一層次:政策制定,風險評估及管理,標準和規章制訂; 第二層次:食品管理活動,管理和稽查合作; 第三層次:監督和執行; 第四層次:教育和培訓。 在對國家食品管理機構進行改革時,有些政府希望建立一個自主的國家級食品管理機構,負責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的問題,保留原來多元化的管理機構設置,由其負責第三和第四層次的問題。 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優點在于: ①使國家食品管理體系具有連貫性; ②沒有打亂原有機構的調查、監督和執行工作,使該項措施更易于執行; ③在全國范圍內整個食品鏈上實施統一的管理措施; ④獨立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職能,落實對消費者的保護措施,取得國內消費者的信任,建立國際間的信用關系; ⑤良好的實施設施有助于參于處理國際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問題,如參與食品法典委員會,或衛生和植物衛生檢疫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的后繼工作等; ⑥增加決策的透明度,使執行過程更加負責任; ⑦提高資金和其它投入的使用效率。 一些國家正在建立國家層面上的政策制定和合作機制。將食品供應鏈條的管理交由一個勝任的、自主的機構來完成,有可能改變食品管理的途徑。這類機構的角色是建立一個從國家角度出發的食品安全管理目標,并通過施加影響,使這些戰略和技術措施成為實現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目標的保障。 編輯: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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