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是強制性產品認證、有機產品認證、良好農業規范認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等相關認證,以及檢測、檢查機構技術與管理能力的必備條件之一,是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管理體系認證技術與管理能力信任的基本方式。 在國際化方面,目前,我國的認可結果在39個簽署認證機構認可國際互認協議和47個簽署檢測與校準實驗室認可國際互認協議的國家或經濟體具有效力,并與亞太10多個國家簽署了檢查機構多邊互認協議。例如,我國認可的檢測報告和證書成為澳大利亞、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南非、肯尼亞、土耳其等國家進口產品的必要憑證,可直接通關,免于再次檢測。 此外,我國還首批簽署了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標準物質生產者認可互認協議和醫學實驗室認可互認協議,成為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和APLAC中簽署互認協議范圍最廣的認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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