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核是第一方審核,目的有兩個: 1、為第二、三方審核做準備。 2、保持、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一般公司內審會安排每年一次或兩次,并規定在必要時增加審核次數,如公司組織機構發生變化、產品發生變化、近期產品質量發生大幅度下降、顧客投訴增加、組織內程序運轉無效等。 內審前要進行策劃安排,分為年度內審計劃和現場內審計劃,對追加的內審要編寫追加內審計劃。 在年度內審計劃中要規定審核的時間、被審核的要素和部門,以便提醒相關部門進行準備。 在每次內審前兩星期(時間公司自定)要制定現場審核計劃,規定出具體的審核目的、范圍、依據、審核時間、審核人員、審核組長、審核要素及部門、審核報告發布日期及范圍、審核的日程安排,要注意內審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且不能審核本部門工作,對被審核部門的業務還應有所了解;審核組長應比其他人員了解體系并具有組織能力,能夠協調審核人員和各部門的關系。在確定審核范圍時應考慮到以往審核的結果、近期公司內部發生問題較多之處及相關重點部門,一次內審不一定要覆蓋所有要素,但一年中要保證所有要素都被審核到。 在審核前要準備檢查表,編寫要點有: 1、要參照標準、手冊、程序文件; 2、要選擇典型的質量問題; 3、抽樣應有代表性; 4、時間要留有余地; 5、檢查表應有可操作性; 6、按要求審核,應包含涉及的部門,按部門審核,應包含涉及的要求。 以上為內審前的規劃工作,下一步工作即為現場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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