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廳現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18年第43期)進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蜂產品,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罐頭等10類14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5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蜂產品3批次,冷凍飲品6批次,糧食加工品3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糕點10批次,酒類17批次,罐頭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p陽區美日鮮超市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4g/100g,標準規定為≤0.80g/100g。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ǘ挸菂^中冶藍城草根兒超市銷售的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5g/100g,標準規定為≤0.80g/100g。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ㄈ╅L春遠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銷售的原味大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g/100g,標準規定為≤0.80g/100g。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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