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 第42號〕,涉及安徽省1家食品經營單位。現將銷售環節風險控制等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8年8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徐州明尚祺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淮北市康苑禽業”的土雞蛋(生產日期:2018-08-22,保質期:一、四季度60天,二、三季度45天)、柴雞蛋(生產日期:2018-08-22,保質期:一、四季度60天,二、三季度45天)開展抽樣,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上述產品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均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監督檢查情況
2018年9月25日,淮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轉來的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編號:GC18000000003133019、GC18000000003133020),2018年9月26日,該局執法人員在系統領取任務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經網上查詢,抽樣單上標注生產者為“淮北市康苑禽業”,實際為“淮北市杜集區皖北康苑禽蛋商貿”,網上顯示注冊地址為淮北市杜集區礦山集康園小區一期25號。執法人員趕赴上述地址后發現該注冊地點為居民小區,樓棟編號并無25號。經向附近的居民打聽得知該小區內確實有一戶從事雞蛋銷售,但常年在徐州,家里無人。隨后,執法人員現場撥打抽樣單上留存的生產企業電話,經營者叫王東,其自稱常年在徐州市銅山區經營雞蛋批發,其電話中承認被抽樣單位徐州明尚祺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土雞蛋和柴雞蛋確實是他供貨。2018年9月30日,王東自徐州返回淮北后到我局接受詢問調查。
三、產品控制措施
經查,當事人2018年8月17日從蕭縣馬井鎮凱軍畜禽養殖場購進雞蛋50箱,30斤/箱,175元/箱,使用標示“懷寧縣小市鎮毛安嶺土特產貿易中心 土雞蛋”的包裝盒包裝5盒(45只、6斤/盒,共30斤)銷售至徐州明尚祺商貿公司;2018年8月20日從靈璧縣劉建養雞場購進雞蛋130箱,30斤/箱,180元/箱。使用標示“懷寧縣小市鎮毛安嶺土特產貿易中心 柴雞蛋”的包裝盒包裝5盒(45只、6斤/盒,共30斤)銷售至徐州明尚祺商貿公司。上述涉案雞蛋成本價35元/盒,銷售價40元/盒,其余每箱加價6元的價格銷售完畢。涉案雞蛋貨值金額共計33263元,當事人銷售涉案雞蛋獲違法所得1118元。
因同批次被抽檢的農家土雞蛋已銷售完畢,無庫存。
四、處罰情況
本案經批準于2018年9月30日立案,已調查終結。經合議,認定涉案“土雞蛋、柴雞蛋”屬于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當事人經營涉案“土雞蛋、柴雞蛋”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使用標示“懷寧縣小市鎮毛安嶺土特產貿易中心 土雞蛋 柴雞蛋”的包裝盒包裝后銷售涉案土雞蛋、柴雞蛋,雖標注了實際生產者名稱和地址,但在其包裝盒上用顯著的字體標示“懷寧特產”及“懷寧縣小市鎮毛安嶺土特產貿易中心”字樣,易使消費者對其真實產地造成誤解,應屬虛假標注食用農產品產地的食用農產品。當事人經營上述食用農產品的行為涉嫌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三款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目前,該案已通過法制審核。因此案符合重大案件集體討論的規定,初定將于本周提請淮北市局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委員會集體討論后下達行政處罰。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食品流通監管處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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