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共16類食品462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6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蔬菜制品6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5批次,蛋制品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豆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蜂產品19批次,酒類5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4批次,食糖5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27批次,水產制品28批次,糖果制品14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18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批次,其他食品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孝感分店銷售的標稱武漢市鄂漢隆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鄂漢隆香坊休閑醬菜系列麻辣丁(醬腌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06-23),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43g/kg,標準規定為≤1.0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4,標準規定為≤1。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孝感食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