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9號),涉及江西省1批次產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場銷售的,北京廣能華發商貿有限公司委托松滋神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烏雞
?。ㄒ唬┦称访Q:烏雞;規格型號:800g/袋;生產日期:2017/12/30;不合格項目:磺胺類(總量)、多西環素(強力霉素)
?。ǘ┙涘\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場作分析,該批次烏雞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環節造成的。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場作為經營企業,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1、要求供應商及生產廠家嚴把原料進貨環節,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2、加大供應商商品的抽檢頻率,嚴把購進查收環節,確保所銷售的產品有相應的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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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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