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廳現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18年第46期)進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抽檢糧食加工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用農產品等3類104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糧食加工品4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5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蛹泻幽鲜袌鰪V平袋咸菜攤床銷售的標稱汪清縣裕恒祥食品廠生產的冷面,鉛(以Pb計)檢出值為0.614mg/kg,標準規定為≤0.2mg/kg。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二)長春歐亞超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前進店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向宇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焗味南瓜籽仁,酸價(以脂肪計)(KOH)檢出值為4.0mg/g,標準規定為≤3mg/g。初檢機構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復檢機構國家農業深加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延邊、長春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延邊、長春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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