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動植物檢疫風險預警表
動植檢警[2018]第12號 2018年 12 月 25日
標 題
關于加強出口豬血球蛋白粉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的警示通報
預警事由
12月21日,天津海關從轄區出口注冊企業(天津恩彼蛋白質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豬血球蛋白粉(批號:20181204和20181207)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經天津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上述產品原料來自天津地區12個屠宰加工廠,共計73.93噸。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發布本警示通報。
涉及產品
豬血球蛋白粉
預警措施
一、全面加強出口注冊登記生產加工企業已生產或待出口含豬源性成份飼料產品的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和監測,凡檢測結果為核酸陽性的,要立即對相關產品實施封存,對相關的原料進行追溯核查。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海關總署并通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
二、提醒廣大養殖場特別是供港澳活動物養殖場切實把好豬源性飼料原料安全關,對使用的豬血球蛋白粉開展非洲豬瘟病毒針對性檢測,發現病毒核酸陽性的,要立即停止使用,開展追溯調查,并向相關部門報告。沒有檢測條件或沒有安全保障的,立即暫停使用相關原料。
備注
本警示通報有效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