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稱,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淀粉及淀粉制品、酒類、調味品等3類食品15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7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其他微生物、致病微生物、質量指標等指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其他微生物問題 1.合肥市包河區樂購超市靶場東路店經銷的安徽省肥東縣金王副食品廠生產的優質生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2.合肥慶客隆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合肥市三強調味品廠生產的玉米淀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致病微生物問題 池州市站前區陽光商店經銷的安徽省青陽縣九華山葛粉廠生產的野生葛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質量指標問題 肥東縣撮鎮好又多超市經銷的亳州市譙城區金馬(古池)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年貢酒(秘制原漿)(窖齡10),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池州、亳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池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 |